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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专业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函授招生简章
东北师范大学函授教育,自1954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函授教育处起,至今已走过了50多年的历程。商学院的函授教育,秉承了东北师范大学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教育方向,质量第一的教育宗旨,拥有水平高、能力强、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。
一、培养目标
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,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得到方法与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;掌握现代化的管理方法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,判断、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;具备应付多变的社会与经济环境的能力。
二、招生对象与学历
高起本:应往届高中、技校、中专毕业生。
专起本:凡国民教育系类专科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科。
符合招生条件者,经国家成人统一招生考试被录取后取得学籍。函授生按要求学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,合乎毕业条件者,由东北师范大学颁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证书(本科),国家承认学历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省学位办及校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,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,学校授予学士学位。
三、课程设置
1、会计专业本科函授教育
公共必修课:政治理论
专业必修课:会计学基础、中级财务会计、成本会计、管理会计、税务会计、财务管理、审计学
实践必修课:热点问题研究
毕业论文
选
修
课:任选五门
2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函授教育
公共必修课:政治理论
专业必修课:管理学、组织行为学、人力资源管理、劳动经济学、绩效管理、薪酬管理、工作分析
实践必修课:热点问题研究
毕业论文
选
修
课:任选五门
四、教学与管理
函授教学包括自学和集中面授教学两部分内容。自学是函授教学的主要形式,也是函授教学的中心环节;集中面授教学是函授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。教师在面授中,讲清知识体系,讲透重点、难点,讲明学科特点、思维方法及其理论与实践意义,使学员把握学科体系,运用科学的方法有效地自学教材,达到知识与能力双提高的目的。
为了方便函授学员在职学习,实行学分制管理,有30%的课程学员可自主选择学习;每学期集中教学10~15天,学员可自愿参加;实行免修、跨年级听课等灵活的管理方式。
五、毕业证认证及学位授予条件
毕业证认证条件:按教学计划规定修满课程门数15门,各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75学分,毕业论文及格以上,思想道德鉴定合格,可办理毕业证书。
学位证书授予条件:取得本科毕业证书,各专业学分标准为85分,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,由东北师范大学颁发学士学位。
六、学制及学费
学制:标准学制3年,弹性学制2~6年,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,决定正常、提前或延缓毕业。
学费:一学年,1400元;教材费:实行入学时预收,毕业时结算,多退少补的原则。
七、咨询地点及电话
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商学院一楼117室
联系电话:0431-84520643
845361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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